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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新闻

明年1月1日起 洛阳执行新“网约车管理办法”

(记者陈薇)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公告,将从明年1月1日起,执行重新修订的《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。洛阳成为我省率先修订“网约车管理办法”的城市。

新《办法》修改了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,不再要求裸车价为出租车均价1.5倍以上,车辆轴距高于市区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即可。旧车在申请变更为网约车前,使用年限由不超过3年修改为不超过5年、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,车管部门检测合格,符合安全标准。同时,还增加了网约车安装高清晰音视频记录装置、7座及以上车辆加入网约车必须为新能源汽车的要求。

在驾驶员资格审查方面,时效大为提高。从之前的60天更改为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。同时,持有洛阳市有效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”的人员,符合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要求的,可向相应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新《办法》中还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,统一由市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,网约车运营平台不需要在市、县、区进行重复申请、审批、设置分支机构,降低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成本。

新《办法》从政策上打通了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的通道,减少了行业壁垒,推动网约车和巡游车互补发展。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9-12-14 14:20:01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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